注:本文价格信息整理自公开资料,仅供参考,实际价格以陵园公示为准。
雄安改发字〔2025〕20号
雄安新区综合执法局,殡葬服务中心,雄县、容城、安新县改革发展局:
为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切实保障群众基本殡葬需求,提升殡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根据《河北省殡葬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经新区管委会同意,现将雄安新区殡葬服务收费标准调整并通知如下。
一、基本服务收费标准
(一)遗体火化费
平板炉火化:240元/具;
捡灰炉火化:710元/具。
(二)遗体接运费(含抬尸、消毒)
殡仪服务车(车价在10-15万元):155元/次;
殡仪服务车(车价在15-20万元):205元/次;
殡仪服务车(车价在20万元以上):560元/次;
遗体接运费(新区范围以内)按往返计算里程。累计里程不足10公里的,按次收费;10公里以上的每次每公里加收3元。接尸时间超过2小时的,在应收费用基础上加收10%的费用。
(三)骨灰寄存费
骨灰寄存:51元/盒·年,寄存时间不足183日的按收费标准的50%计收。
(四)遗体暂存
遗体存放(含冷藏):连棺40元/具·天,单棺96元/具·天(按照24小时为一天,不足12小时按半天计算)。
二、一般延伸服务收费标准
一般延伸服务为群众自愿选择的服务项目,主要包括遗体整容、遗体防腐、吊唁设施及设备租赁等,收费明细详见附件。
三、其他规定和说明
(一)特需服务项目价格。按照“放管服”改革要求,为推进简政放权,提高工作效率,对殡葬特需服务收费不再进行备案管理。加强价格监管,严格控制特需服务范围及内容,严禁变相分解特需服务收费项目,增加服务收费。
(二)殡葬用品价格。殡葬服务单位销售的殡葬用品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由殡葬服务单位自主制定价格。殡葬服务单位应遵循“双方自愿、有偿服务”的原则,不得强制服务、强制收取。
(三)完善价格和收费公示体系。殡葬服务单位要认真执行明码标价和收费公示制度,在服务场所显著位置公布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服务流程、收费标准、文件依据、减免政策、监督举报电话等内容,广泛接受社会监督。销售殡葬用品的,商品标价签应当标明品名、产地、计价单位、零售价格等。
(四)全面推行殡葬服务清单制度。为保障群众明白消费,在开展殡葬服务前,殡葬服务单位应如实提供包括服务项目(基本服务和延伸服务)、服务内容、收费标准等在内的服务清单,供丧属选择,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签字认可,也可以通过服务合同、协议等方式进一步明确相关内容。殡葬服务单位在提供服务过程中,要引导群众理性消费,不得违反公平自愿原则以任何形式诱导、捆绑、分拆或强制提供服务并收费。殡葬服务单位提供、发放的各种单据、证书、合同、协议等一律不得收取费用。
(五)切实加强监督检查。殡葬服务单位要自觉接受价格主管部门、民政部门、财政部门的监督管理。对于殡葬服务单位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及强制服务并收费等乱收费行为,以及不按规定公示和明码标价,只收费不服务等违法行为,由价格监督检查部门会同民政部门依法查处。
四、执行范围和时间
执行范围为雄安新区范围内殡仪馆,不包含其他镇(村)骨灰堂、殡仪服务站等殡葬服务机构;适用人群为在雄安新区所辖范围内死亡人口。
本文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改革发展局关于制定雄安新区殡葬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雄安改发〔2024〕96号)同时废止。
附件:雄安新区殡仪馆收费标准明细表
河北雄安新区改革发展局
河北雄安新区财政局
河北雄安新区公共服务局
2025年7月29日





(全文完)
(来源:雄安新区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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