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本文价格信息整理自公开资料,仅供参考,实际价格以陵园公示为准。
广东省民政厅关于规范惠民殡葬政策公示告知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民政局:
为进一步增强惠民殡葬政策的透明度和公众知晓度,切实保障群众知情权和监督权,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殡葬权益,结合工作实际,现就规范惠民殡葬政策公示、告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工作目标
通过全面、规范、及时的公示与告知,使广大群众充分了解惠民殡葬政策的具体内容、申请条件、办理流程等关键信息,提高政策知晓率和透明度,确保政策精准落地,增强群众在殡葬服务中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二、规范公示内容
(一)政策依据。清晰公示惠民殡葬政策文件的名称、文号及发布时间,让群众充分了解政策的来源和权威性。
(二)惠民对象。详细列出享受惠民殡葬政策的具体人群范围[特殊群体(低保、特困等)需单独列示]。将服务对象范围扩大至非户籍人口的行政区,需公示其具体条件及相关材料要求,确保政策覆盖范围明确。
(三)惠民项目及标准。各地结合实际明确以下服务内容、政府补贴标准或免费额度,以文字清单或条目式形式公示,确保群众清晰知晓:
1.遗体接运,包括殡葬专用车信息、接运区域范围。
2.遗体火化,包括采用的火化炉类型。
3.骨灰寄存,包括骨灰寄存格位规格、寄存年限规定等内容。
4.遗体消毒,包括遗体消毒方式。
5.遗体存放,包括遗体存放期限。
6.遗体告别厅租用:包括告别厅的面积、花圈等基础布置,以及司仪服务和告别仪式情况。
7.骨灰盒(盅):包括标准型骨灰盒(盅)的材质、尺寸规格等,同时说明至少2种款式的具体差异,方便群众选择。
8.本地实施的其他项目及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低保对象、重点优抚对象等特殊群体可享受的特定减免项目及具体政策等。
(四)办理流程。综合考量不同人群享受殡葬减免政策的具体情形,分别公示办理流程,让群众能够清晰了解办理步骤。
(五)监督方式。公开本级民政部门及价格监管部门的监督举报电话、电子邮箱、信箱等渠道,方便群众对惠民殡葬政策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监督举报,确保监督举报渠道通畅。
三、公示要求
(一)应在殡葬服务机构显著位置(如殡仪馆业务大厅、骨灰楼、公墓管理处等)与其他需公示内容集中统一公示,并在本级民政部门门户网站、乡镇(街道)、村(社区)及医疗机构太平间等群众易知晓的场所公示惠民殡葬政策。
(二)当惠民殡葬政策发生调整或变动时,各级民政部门应在政策文件正式发布后的7个工作日内完成公示内容的更新,确保公示信息的准确性和时效性。定期对公示栏进行维护更新,确保内容清晰完整。
(三)公示文字表述应准确清晰,关键信息(如补贴标准、申请流程)需加粗或使用彩色标注,提升可读性与辨识度。
四、告知方式
(一)执行服务告知。业务开展全过程,工作人员应主动履行告知义务。丧属至业务窗口办理手续时,工作人员应一对一详细讲解惠民殡葬政策,列明项目与标准,确保丧属充分了解政策内容。
(二)规范书面告知。由省民政厅统一设计并制作《惠民殡葬政策告知书》模板,供各地参考使用。各级民政部门需紧密结合本地殡葬服务实际流程,在遗体接运、业务洽谈或签订服务协议等关键环节,及时向丧属发放告知书。有条件地区可在接运环节通过短信、微信等多平台推送告知书链接及政策提示。
五、强化监督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民政部门要高度重视惠民殡葬政策公示、告知工作,将其作为落实惠民政策、提升服务水平的重要举措来抓。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分管领导要具体负责,明确责任科室和责任人,确保工作有序推进。
(二)强化宣传培训。各级民政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平台,广泛宣传惠民殡葬政策。要对各级殡葬工作人员进行惠民殡葬政策及公示、告知工作业务培训,重点培训政策内容、公示要求、告知方式及沟通技巧等方面的知识和技能,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服务能力。
(三)严格监督管理。各级民政部门要建立惠民殡葬政策公示、告知工作监督管理机制,聚焦公示内容完整准确度、公示方式规范有效性、告知程序严格合规性等方面,发现问题及时与责任单位沟通反馈,明确要求与时限,全程跟进指导,保障工作落实、发挥实效。
附件:惠民殡葬政策告知书
广东省民政厅
2025年6月27日
(联系人及电话:邓立超020—85950750)
附件
惠民殡葬政策告知书
(参考范本)
现将****年****(地市名称)惠民殡葬政策告知如下:
一、惠民殡葬服务对象
凡在我省死亡且遗体在我省殡仪馆火化的本省户籍居民。(地方有具体规定或扩大惠民殡葬服务对象范围的,按其规定表述)
二、惠民殡葬服务项目及费用标准
以下殡葬基本服务由政府免费提供:
1.遗体接运(普通殡葬专用车),费用标准每具 元;
2.遗体消毒,费用标准每具 元;
3.遗体存放(不超过3天),费用标准每具 元;
4.遗体告别厅(小型告别厅),费用标准每次 元;
5.遗体火化(普通火化炉),费用标准每具 元;
6.骨灰盒(盅)(简易标准型),费用标准每个 元;
7.骨灰寄存(不少于1年或海葬、树葬),费用标准每份 元。
(地方如有扩展惠民服务项目的,增加相应内容)
以上惠民殡葬服务项目,每具最高减免金额为 元,丧事承办人直接在经办的殡仪馆办理费用减免手续。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全文完)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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