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本文价格信息整理自公开资料,仅供参考,实际价格以陵园公示为准。
敦煌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敦煌市公益性公墓墓位费收费标准的通知
为进一步健全以公益属性为基础的殡葬服务体系,着力改善敦煌市殡葬服务环境,最大限度降低人民群众丧葬负担,经市政府十八届第86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按照《敦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确定敦煌市公益性公墓墓位费收费标准的批复》(敦政办回字〔2025〕222号)意见,现就敦煌市公益性公墓墓位费收费标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益性公墓墓位费收费标准
敦煌市公益性公墓墓位费实行政府定价管理,具体收费标准如下:
(一)骨灰墓
1平方米单穴骨灰墓墓位费收费标准为1090元/座;
1.5平方米双穴骨灰墓墓位费收费标准为1910元/座。
(二)单穴遗体墓
6平方米单穴遗体墓(一类)墓位费收费标准为140元/座;
6平方米单穴遗体墓(二类)墓位费收费标准为5110元/座;
6平方米单穴遗体墓(三类)墓位费收费标准为7670元/座。
(三)双穴遗体墓
8平方米双穴遗体墓(一类)墓位费收费标准为140元/座;
8平方米双穴遗体墓(二类)墓位费收费标准为7850元/座;
8平方米双穴遗体墓(三类)墓位费收费标准为10870元/座。
公益性公墓墓位主要建设内容、材料及收费标准详见附件。
二、相关要求
(一)民政部门要科学制定公益性公墓建设规划方案,指导并监督殡葬服务单位按照规划进行墓区建设,加强公益性公墓墓位管理,确保墓位建设符合标准和规范。
(二)殡葬服务单位不得擅自制定和提高政府定价的公益性公墓墓位费收费标准,应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在醒目位置公示服务项目、收费标准、批准机关、文件依据、监督电话等内容,自觉接受群众和社会的监督。
(三)殡葬服务单位要向群众提供公益性公墓墓位费服务的明细清单,供群众自愿选择,引导群众理性消费和明白消费。不得利用优势地位或季节等因素违反公平原则以任何形式捆绑、分拆或强制、诱导提供服务并收费,也不得限制或采取增加附加费等方式变相限制群众使用自带的其他文明丧葬用品。
(四)公墓墓位不得转让、传销和炒买炒卖,公墓墓位应提供不同档次,以满足不同收入群体的需求。公益性公墓对无意愿购买成品墓位的,应提供符合相关政策规定规格的空置墓地,不得强行售卖成品墓,不得强行统一规定自行修建的墓位样式。
(五)殡葬服务单位提供服务应与用户签订服务协议,在协议书中明确服务项目、丧葬用品名称与收费(价格)标准、付费方式、责任义务等内容,严格按照服务流程、服务内容和服务规范提供合格的服务和商品。殡葬服务单位收费时应按规定向用户提供财政或税务部门印制的合法票据。
(六)发改、民政、财政、市场监管部门要依据职责及时受理群众对殡葬服务收费和价格的投诉或举报;市场监管部门要联合有关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严肃查处各类价格违法行为。对收费明显偏高的,必要时要依法进行干预和管理,对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的典型案件依法公开曝光,依法追究责任,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合法权益。
三、执行时间
此收费标准自印发之日起执行,有效期5年。执行期间如遇国家或省、市出台新政策规定,按照新政策规定执行。如需价格调整,按程序报市政府研究。
附件:敦煌市公益性公墓墓位费收费标准
敦煌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9月13日

(全文完)
(来源:敦煌市人民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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