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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东南州民政局党组巡察整改进展情况通报

注:本文价格信息整理自公开资料,仅供参考,实际价格以陵园公示为准。

中共黔东南州民政局党组关于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州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4年9月3日至11月21日,州委第三巡察组对中共黔东南州民政局党组进行了常规巡察。2025年1月21日,州委第三巡察组向中共黔东南州民政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关于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的意见》《关于加强巡视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的工作措施》《省委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责任清单(试行)》《州委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责任清单(试行)》等有关规定,现将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落实整改

(一)州领导调度督办情况。自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启动以来,州政府分管领导高度重视、高位推动,通过专题会议、实地调研等多种方式,多次对本部门巡察整改工作进行调度督办,为整改任务推进提供了有力指导和保障。一是高位推动,压实整改责任。分管州领导在巡察情况反馈会上对如何抓好巡察整改工作进行安排并提出具体要求,专门召开专题会议听取民政部门巡察整改工作推进情况汇报,对整改方案的针对性、责任分工的明确性提出具体要求,压实责任抓整改,确保每个问题有人抓、有人管、改到位。二是精准指导,破解整改难题。针对巡察反馈殡葬方面难点问题的整改,分管州领导多次组织州级相关部门召开专题会、推进会,协调整合多部门资源从根源上解决问题,切实推动殡葬难点问题的整改。如,殡葬设施公益属性作用发挥不够的问题,结合我州实际,研究确定了榕江、剑河、丹寨、岑巩4个城市公益性公墓建设。又如,殡葬行业整治不够深入的问题,高位推动、协调多部门共同推进殡葬服务减项降费优服务工作。截至目前,全州殡仪馆、殡仪服务站已完成基本服务减少至5项、重要延伸服务减少至3项。三是跟踪问效,督促整改落地。定期通过书面汇报、专题会议的形式了解民政部门整改进度,对整改进展推动慢的问题开展实地督导,有效推动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如,养老项目建设进度不够有力的问题,分管州领导多次到镇远县老年养护楼、黎平县老年养护楼进行实地督导、有力督办。目前,镇远老年养护楼投入运营,黎平老年养护楼项目有序推进。

(二)州民政局党组及主要负责人组织实施整改落实基本情况和主要做法。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思想认识。州民政局党组在问题反馈后,立即召开局党组专题会议对巡察整改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并以党内文件形式在本系统内部通报州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州民政局党组的情况,统一思想认识,把巡察整改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以坚定态度、有力举措和务实行动抓实巡察整改。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局党组坚决扛起巡察整改的政治责任和主体责任,党组书记切实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带头研究整改方案、部署整改任务、督办整改进度、领办重点难点问题;其他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认领分管领域内的整改任务,推动分管领域问题整改,确保责任划分“精准到岗”、压力传导“层层到底”。三是健全工作机制,推动整改落实。针对巡察反馈问题,局党组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制定整改落实方案,对巡察反馈的常规巡察4个方面36个具体问题,进行全面梳理、查找原因、举一反三,有针对性分类细化提出138条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领导、责任科室、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形成“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分工负责、责任科室具体落实、机关纪委跟踪督办的“四级联动”整改责任体系,确保整改工作有力、有序扎实推进。四是强化跟踪问效,抓实问题整改。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三张清单”,实行月调度机制,局党组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对整改工作亲自部署、亲自协调、亲自督办,每月听取整改情况汇报、跟踪整改进度;局班子成员按照“归口负责”的原则,切实加强对分管领域巡察整改任务的跟踪管理,做到整改完成一项销号一项;在局领导班子的带动下,各科室、直属单位积极推进整改,巡察组反馈问题件件有回应,切实保障整改实效。五是注重标本兼治,巩固整改成效。召开2024年民主生活会,将巡察反馈意见进行深刻剖析,进一步明确整改方向、校准整改路径,推动“靶向整改”。同时,将“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从落实整改、推动工作为切入点,找准制度机制方面的漏洞和短板,建立和完善制度8个,实现从“短期解决”转化为“长效规范”,从“个案处理”上升为“系统治理”,真正把整改成果转化为治理效能,推动民政事业提质增效。

二、集中整改进展情况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州委工作要求不到位,推动养老服务和殡葬改革工作不够有力方面

1.关于“推进基本养老服务政策宣传和执行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充分利用部门网站、微信公众号,扩大养老服务政策宣传,通过州民政局官网、微信公众号对《黔东南州基本养老服务清单》进行公布;二是积极与相关部门对接,落实我州基本养老服务清单;三是在2024年度高质量考核中我州基本养老服务清单未被扣分,排名全省第1位。

整改状态:已完成

2.关于“统筹落实特困供养人员集中供养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定期转发省厅高质量考核指标完成情况通报压实责任,通过县、乡、村三级联动,组织人员积极入户动员老人入住养老机构,至2024年底全州特困对象供养率达到省级考核标准;二是针对分散供养人员的权益保障监管不到位的问题,将发现的问题转给相关县(市),对照料护理不到位的,采取停发护理费、更换护理人员、动员入住集中供养机构或追究监护人、照料护理人责任,巡察指出的8条照料护理不到位的情况均整改完成。同时,运用第三方评估结果,在全州范围内举一反三抓提升,压实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委员会、监护人、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服务机构五方责任,确保监管工作常态化。截至目前,全州分散特困人员均已签订监护协议或照料护理协议。

整改状态:已完成

3.关于“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力度不够,落实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政策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强化《黔东南州社会救助主动发现与动态管理工作机制》的执行监督,督促基层执行好“0报告”制度,村级每月定期将新申请救助对象、死亡对象报给乡镇(街道),防止漏保、死亡保;二是建立部门会商和信息共享机制,指导县级与公安死亡人员信息、卫健死亡信息等进行比对,防止死亡保;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易地扶贫搬迁低收入人口管理和服务的通知》,做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避免“漏保”“重复保”“死亡保”;三是做好“线上比对+线下核处”有效衔接,及时核处“防错”“防漏”预警信息,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则退”;四是开展全州社会救助政策暨低收入人口识别认定和核查培训会,通过部门网站、微信公众号扩大社会救助政策宣传;五是及时核实处理来信来访事项,保障群众合法诉求得到解决;六是加强追责问责,对32名责任落实不力的干部进行追责问责。

整改状态: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4.关于“统筹推进国发〔2022〕2号、“桥头堡”政策落实不够到位,“银发经济”发展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强化政策把握,组织学习国发〔2022〕2号、“桥头堡”“银发经济”和《贵州省养老机构等级评定管理办法(试行)》《贵州省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实施细则(试行)》;二是积极开展健康养老示范基地申报工作,指导县(市)、机构积极完善资料和硬件设施,积极申报康养基地、健康养老示范小镇,开展养老机构评定。组织人员对21家养老机构和康养基地进行实地评估,完成州级评定,达到条件的向省申报。

整改状态:正在整改

5.关于“推动养老项目建设进度力度不够”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明确责任人和完成时间,采取每周一调度、每月一通报、每季一研判工作路径,加快项目设施;二是分组到县进行督导,对实施缓慢的项目下发督办函。目前,剩余9个项目未竣工,正在督促相关县(市)全力实施。

整改状态:正在整改

6.关于“盘活全州养老服务机构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制定《黔东南州全面盘活闲置低效养老服务设施工作方案》,组织各县(市)对闲置机构进行转型利用,继续作为养老机构使用3所,转为其他民政公共服务设施使用47所,通过进行资产处置移交政府使用27所。

整改状态:已完成

7.关于“推动县(市)落实养老机构经费保障不到位,兑现支持养老企业发展政策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定期调度县(市)将养老服务事业发展所需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情况,并将相关情况报送州委、州政府督查室;二是对拨付不及时的县(市)进行通报,及时兑现省级城乡养老机构地方财政预算;三是约谈工作推动不力的黄平、施秉、锦屏、从江4县民政局负责同志,督促完成整改,目前全州各县(市)均将养老服务事业发展所需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

整改状态:已完成

8.关于“推动殡葬基础设施建设缓慢”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持续加快推动殡葬基础设施建设谋划,积极争取上级资金给予支持,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调度;下发《关于加快推进公益性公墓建设的工作提示》,督促指导各县(市)民政局加快推进公墓建设、手续办理;二是加强与自然资源、林业等部门沟通协调,依法依规对违法用地进行处理;三是制定《黔东南州深化殡葬改革提升殡仪服务的实施方案》,明确公墓、骨灰堂、火化设施等基础设施建设目标任务、时间安排,提升全州殡仪服务能力;四是依法依规对台江县北门湾殡仪馆进行行政处罚,退还土地、没收非法占地修建的建筑物及构筑物,缴纳罚款;五是不断完善殡葬基础设施建设,2025年完成剑河、岑巩、榕江、丹寨公墓建设。

整改状态:正在整改

9.关于“殡葬行业整治不够深入”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持续推进殡葬领域腐败乱象专项行动,联合发改、市监、自然资源等部门举一反三深入殡仪馆、公墓联合开展督促检查。二是制定印发“三单一知”对殡仪馆服务进行规范,让群众明白消费,要求榕江县殡仪馆严格按照公示项目进行收费;三是强化殡仪服务机构监督管理,指导各殡葬服务机构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四是持续开展殡葬领域腐败乱象专项行动工作,集中时间、集中精力、集中力量,纵深推进专项行动。

整改状态:正在整改

10.关于“坚持殡葬设施公益属性作用发挥不够”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开展专项整治,建章立制促规范。通过联合检查、县(市)自查自纠、建章立制等方式不断强化监督管理。根据《省发展改革委 省民政厅关于印发〈贵州省殡葬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黔发改收费〔2020〕611号)文件,州民政局联合发改委印发《州发展改革委 州民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黔东南州殡葬服务项目收费管理的通知》,对殡葬服务项目清单进行规范,各殡仪馆均将收费项目在网上进行公示,全面接受群众监督,建立“三单一知”工作机制,菜单式收费,让群众明白消费。编制“十五五”殡葬设施布局规划,不断完善殡葬基础服务设施。二是强化部门监管,持续减项降费优服务。建立殡葬管理工作局际联席会议制度,明确部门职能职责。强化民营殡仪馆监管,联合发改、市监等部门组成专项检查组,对殡仪馆基本服务收费、延伸服务收费进行督导检查。三是由贵州福恩殡葬文化服务有限公司按照《城市公益性公墓建设标准》的有关要求和《贵州省殡葬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试行)》(黔发改收费〔2020〕611号)第九条及第十条的规定,及时核定土地取得成本、建墓成本后再行销售。

整改状态: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11.关于“落实未成年人社会服务和保障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持续推进县级未成年人保护中心提质改造,岑巩县、施秉县、黎平县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已建成。台江县、剑河县各获得省民政厅福利彩票公益金资金支持,并纳入《贵州省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规划(2024—2030年)》建设清单。麻江县、三穗县、榕江县、从江县获得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支持。州民政局分配各县(市)404万中央困难群众救助资金用于开展未成年人社会保护服务。二是积极争取资金支持,已获得省民政厅分配387万元资金用于2025年儿童之家购买服务,州本级已分配170万元用于儿童之家购买服务项目。三是依规将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纳入保障范围,制定《黔东南州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数据信息共享机制》,进一步强化部门协同,确保保障范围更加精准;四是持续按月发放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费,按季度发放孤儿助学金。

整改状态: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12.关于“对社会组织监督管理工作重视不够”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高度重视,调整充实州社会组织评估委员会成员;二是提供经费保障,采取购买第三方服务的方式对社会组织开展等级评估工作,并将第三方的初评结论按不低于20%比例随机抽查后网上公示,对19家社会组织进行授牌表彰鼓励;三是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对连续2年未年检的社会组织立案调查,完成全州“僵尸型”社会组织清零整治工作。

整改状态:已完成

13.关于“督促指导慈善资金使用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督促各县(市)加强自查研判资金未使用情况原因;二是建立未使用慈善资金整改台账,明确整改时间、责任人;三是对资金使用滞后县(市)进行约谈,实地督导规范使用慈善资金,持续跟踪慈善资金使用成效情况,确保资金用到实处。

整改状态:正在整改

14.关于“推进福彩公益金补助项目实施和清退“僵尸”销售站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指导锦屏县制定未成年人保护中心提质改造项目整改计划,报县政府同意后实施。强化项目督导调度,力争锦屏县未成年人保护中心提质改造项目年内开工建设;二是督促丹寨县将排调镇集中治丧点纳入县级国土空间规划,正在开展选址工作;三是完成8个福彩“僵尸”站点清退工作,其中,有4个站点完成退机手续,1个站点完成整改并正常上市销售,3个站点合同到期不再续约。

整改状态:正在整改

15.关于“安全工作抓得不牢”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每季度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并及时在党组会上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二是印发养老机构消防验收排查整治通知,及时进行调度,指导各县(市)做好养老机构消防验收工作。

整改状态:正在整改

(二)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用力不足,监督管理存在薄弱环节方面

16.关于“党组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有落差,压力传导层层递减”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责任压力传导,召开全州民政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层层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压实责任;二是召开全州民政系统警示教育大会,通报2024年度系统内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以身边人身边事进行精准化常态化警示教育,筑牢反腐倡廉思想防线;三是建立廉洁风险防范机制,建立州民政局重点岗位高风险排查工作台账,制定有针对性的预防措施,并结合常态化预防提醒谈话,加强廉洁风险防范;四是制定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和年度工作要点,将对县(市)民政局、各直属单位监督检查列入工作清单细化到月,督促责任落实。

整改状态:已完成

17.关于“约谈内容针对性不强”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开展重点岗位风险隐患排查,建立州民政局重点岗位高风险排查工作台账,制定防控措施,明确责任人,定期、不定期开展提醒谈话;二是制定《黔东南州民政局党组关于规范提醒谈话的有关规定》,从谈话内容、谈话形式、谈话记录等方面进行规范;三是强化制度执行,把制度执行情况纳入每半年1次的监督检查内容。

整改状态:已完成

18.关于“对下属机构和党员干部监督管理缺位”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进一步压实直属单位“一把手”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年初局党组书记与直属单位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压实责任;二是制定《中共黔东南州民政局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2025年度)》《黔东南州民政系统2025年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细化任务、明确责任;三是对州直民政系统党支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基层党建、意识形态工作开展半年检查,对下属机构开展工作调研,全面落实监督责任。

整改状态:已完成

19.关于“项目实施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项目实施相关文件的学习,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规范项目管理,规范实施民政项目;二是对州老年养护楼等提质改造项目进行复核,举一反三,并出台《黔东南州民政局项目实施管理办法(试行)》,推动项目实施的规范化。

整改状态:已完成

20.关于“项目监管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组织政府采购领导小组成员学习有关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及相关法规;二是印发《黔东南州民政局项目实施管理办法(试行)》《黔东南州民政局关于成立政府采购领导小组的通知》等文件,明确坚持集体决策原则,要求班子成员对重大事项、重要环节,召开专题会议研究,严格把关和执行,并明确局班子成员要对项目实施全程等各个环节进行监督检查。

整改状态:已完成

21.关于“采购设备未纳入固定资产管理”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严格按照《州财政局 州机关事务局关于印发〈黔东南州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黔东南财资〔2024〕4号)规定划拨资产、录入系统;二是丹寨和从江提质改造项目实施完毕后已将设施设备清单已书面移交县局,6月底两县已经将相关资产核实录入资产管理信息系统。

整改状态:已完成

22.关于“项目工作抓而不实”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对已完成项目采购进行举一反三全面审查复查;二是完善项目专班工作制度,制定项目招投标工作制度、项目审查制度等,以制度执行规范招投标全过程,确保项目招投标全过程接受审查和监督,出台《黔东南州民政局项目实施管理办法(试行)》,成立《黔东南州民政局关于成立政府采购领导小组的通知》,严格按照规定执行;三是强化审查管理,对所实施的项目的招标代理、监理单位、中标单位等参与建设单位进行征信、经营情况、司法诉讼等全面审查。

整改状态:已完成

23.关于“项目实施结合实际不够,造成设施设备闲置”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对民政项目的研究和研判,对全州2021年以来实施的民政项目进行排查,未存在设备闲置的情况;二是对各县(市)申报的设备严格审核把关,开展现场核实查看,确保设备按需采购,避免闲置,目前各县(市)申报采购的设备未出现闲置的情况;三是岑巩县民政局已将采购设备转交天马敬老院并完成安装调试已投入使用。

整改状态:已完成

(三)落实党建主体责任不到位,选人用人有弱项、干部队伍建设统筹谋划不足

24.关于“落实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在中共州民政局党组2024年度民主生活会中,把落实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不到位问题列入班子对照检查发言材料中;二是下发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大会议方案,并提醒党组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大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三是州民政局党组成员按照要求参加了州民政局党支部2024年度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大会,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四是局党组成员按照要求参加党支部的学习、活动。

整改状态:已完成

25.关于“重业务轻党建问题依然存在”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制定年度党建工作要点,落实党建工作任务,做到与业务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局党组成员分别到联系的党支部开展党建指导工作并上党课;二是把党的理论知识、业务知识纳入《中共黔东南州民政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5年度学习计划》,进一步提升党建与业务水平;三是按照补选程序,州社会组织综合党委组织召开全体党员大会,补选4名委员,其中1名党组成员为州社会组织综合党委书记;四是州社会组织综合党委加强对所属党支部的全面领导,定期到社会组织党支部开展业务指导。

整改状态:已完成

26.关于“对基层党支部督促指导不够”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开展党务工作业务培训,提升党务工作水平。邀请州直机关工委到本单位开展党务干部培训,重点辅导支部换届和党员发展党务知识;二是根据局党组成员分工,调整党组成员党支部联系点,并落实相关指导要求;三是规范支部换届选举工作,局机关党委派员对所属党支部换届工作的指导;四是加强督导检查,局机关党委开展半年党建工作检查,并召开半年党建工作会议,各党支部向局机关党委汇报半年工作开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

27.关于“人才现状与岗位设置配备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坚持引才标准,2025年2月州精神病医院成功引进副高职称1名,对2025年未引才成功的岗位,将在州委人才办的指导下继续引才工作,同步申报了2026年的引才计划。2025年6月,广泛动员各下属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参加社会工作师资格考试,有4人报考了高级社会工作师。鼓励现有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医疗卫生、教师、社会工作师等专业技术高级职称的考试,通过自我提升逐步填补高级职称人员空缺问题。

整改状态: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28.关于“年轻干部培养储备不足”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出台《州民政局党组关于推荐培养优秀年轻干部工作实施方案》,完成年轻后备干部库调整工作。并按方案实施了以下工作:采取安排干部到州纪委、州委、州政府从事相关专班工作,安排在乡村振兴一线工作,安排在殡葬、养老、慈善等专项整治专班工作,安排在机关科室或其他事业岗位培养锻炼等方式培养干部,通过给干部压担子、赋予重要任务等方式考验干部并锻炼干部能力提升,尽力缩短干部成长期,早日成熟,早日成才,早日使用。

整改状态:已完成

(四)巡视巡察、审计监督等发现问题整改方法不多、力度不够、成果运用不好

29.关于“上轮巡察对未完成整改问题工作重视力度不足、研究不够”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提高政治站位,落实巡察整改责任。全面梳理上轮未完成整改问题的具体情况,深入剖析整改不到位的原因,党组书记牵头领办、分管领导具体督办、责任科室深研实改,建立月调度机制,定期研判整改堵点、督查措施落实情况;二是持续加快推动殡葬基础设施建设的谋划,起草《黔东南州深化殡葬改革提升殡仪服务的实施方案》。积极争取上级资金给予支持,指导县级做好殡葬基础设施用地、选址等工作,不断完善基础设施建设。2025年完成天柱、麻江、镇远等10个县公益性公墓选址,完成锦屏、雷山等6个县火化车间选址,完成以村、组为单位划定集中安葬点;三是明确由参加国家地名方面图书审稿经验专家专人负责,分阶段、倒排工期,加快地名成果转化工作,其中《黔东南州标准地名志》第二轮审稿完成65%,《黔东南州少数民族语地名词典》完成组稿工作。

整改状态:正在整改   

三、下步工作安排

1.持续加压用力,全力攻坚清零。对尚未全面完成整改的问题,逐一梳理列出“攻坚清单”,调整优化整改措施、制定分阶段推进计划,明确阶段性目标、责任人和时间节点,实行“挂图作战”。严格按照阶段性目标和时限要求,定期研判、协调解决堵点难点,确保不拖延、不打折扣,按计划推进完成整改。

2.深化整改成效,严防问题反弹。对已完成整改和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纳入日常工作常抓不懈,持续跟踪问效,定期督查进展,适时开展“回头看”,看问题是否有反弹、制度执行是否到位,对苗头性问题及时预警、立即纠正。

同时,畅通监督渠道,以更加开放的态度,主动公开整改情况,自觉接受州纪委监委、州委巡察办以及广大干部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认真听取意见建议,不断改进工作,确保整改成效经得起检验。

3.强化制度执行,巩固整改成果。对整改中形成的有效措施,进一步完善制度细节,确保制度可操作、能持久,避免制度“空转”。明确执行标准和监督责任,避免“制度上墙不上心”,确保巡察整改中建立的每一项制度都能落到实处,从根本上巩固整改成果,实现“整改一个问题、完善一套制度、规范一类工作”的长效目标。

4.注重成果运用,推动提质增效。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改进工作、推动发展的重要契机,全面系统的梳理总结在责任落实、流程优化、风险防控等方面的经验,将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民政中心工作的具体举措,转化为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提升履职能力、优化工作作风、服务发展大局的实际行动,真正实现“以巡促改、以改促建、以建促治”,切实推动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电话:0855-8239159

电子邮箱:qdnzmzj@126.com

地址:贵州省黔东南州凯里市北京东路11号州大礼堂二楼民政局办公室

 

(全文完)

(来源:黔东南州民政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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