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本文价格信息整理自公开资料,仅供参考,实际价格以陵园公示为准。
齐齐哈尔市殡葬服务价格行为合规指引
(2025版)
为进一步规范殡葬服务格行为,维护殡葬领域价格秩序,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引导促进殡葬行业健康有序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殡葬管理条例》《公墓管理暂行办法》《黑龙江省殡葬管理规定》《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法律法规,以及《黑龙江省殡葬服务收费管理办法》(黑价规〔2017〕4号)等规范性文件,根据我市实际,制定本指引。
一、适用范围
(一)本指引所称殡葬服务,是指为人们开展殡葬活动提供的帮助和支持等一系列活动。包括殡仪服务、安葬服务、祭扫服务等服务项目与商品。
(二)本指引适用殡仪馆(殡仪及火化服务单位)、公益性质的公墓(含骨灰存放处)、乡村公益性墓地(含骨灰存放处)、殡葬服务企业(代理殡葬服务以及销售殡葬用品的企业或个人)等殡葬服务经营主体。
(三)本指引适用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为现行有效的版本,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发生修订、废止、变更,依据新的版本执行。
(四)本指引只对殡葬服务价格行为进行规范并给予合理引导,不对现行法律法规做扩充解释,不干涉经营者自主经营权、自主定价权,不额外增加经营主体义务和负担。
二、殡葬服务项目
根据《黑龙江省殡葬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公墓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结合我市殡葬行业实际,殡葬服务项目分为三大类。
(一)殡葬基本服务项目:包括遗体接运(含抬尸、消毒)、遗体存放、遗体火化、骨灰寄存等四项服务。
(二)殡葬延伸服务项目:指殡葬服务单位在基本服务以外,供群众自愿选择的特殊服务项目,包括遗体整容、遗体防腐、吊唁设施及设备租赁、礼仪服务等,具体殡葬延伸服务项目由殡葬服务单位根据当地实际设定。
(三)公墓服务项目:公墓分为公益性公墓和经营性公墓。公益性公墓是为农村村民提供遗体或骨灰安葬服务的公共墓地。经营性公墓是为城镇居民提供骨灰或遗体安葬实行有偿服务的公共墓地。
三、殡葬服务价格
殡葬服务价格分为殡葬服务收费和殡葬服务经营价格两大类,其中殡葬服务收费包含基本服务收费和殡葬服务延伸服务价格;殡葬服务经营价格包含代理机构殡葬服务价格和殡葬用品价格等。
(一)殡葬服务收费。殡葬服务收费是指殡葬服务单位依法提供殡葬相关服务所收取的费用。
1.殡葬基本服务收费:实行政府定价。收费标准由市人民政府、县(市)人民政府制定。
(1)遗体接运费。遗体接运费(含抬尸、消毒)是指将遗体从委托人指定地点接运到遗体存放地点(或火化地点)所发生的相关费用,包括抬尸人员和驾驶人员的人工费用、接运车辆燃油消耗费用、车辆消毒及车辆折旧维修费用等。核定遗体接运费以“元/具.次”为计费单位。
(2)遗体存放费。遗体存放费是指遗体在存放期间所发生的相关费用,包括存放间管理人员人工费用、存放间(及存放设施)折旧维修费用、用电消耗费用等。核定遗体存放费标准以“元/间.具.天”为计费单位。12小时以内(含12小时)按半天计算,超过12小时但不超过24小时按1天计算。
(3)遗体火化费。遗体火化费是指遗体在火化过程中所发生的相关费用,包括火化人工费用、火化间及火化机折旧维修费用、油电燃气消耗费用等。核定遗体火化费标准以“元/具”为计费单位。
(4)骨灰寄存费。骨灰寄存费是指骨灰寄存期间所发生的相关费用,包括骨灰寄存管理人员费用、寄存室折旧维修费用、用电消耗费用等。核定骨灰寄存费以“元/盒.月”为计费单位。
2.殡葬延伸服务收费:殡葬延伸服务项目实行市场调节价,由殡葬服务单位依据服务成本和市场供求状况自主制定。
(二)殡葬服务经营价格。代理殡葬服务价格以及销售殡葬用品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
(三)公墓收费。公墓价格、公墓维护管理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四、殡葬服务价格行为
(一)殡葬基本服务价格行为:殡葬服务单位属于企业性质的,殡葬基本服务收费按经营服务性收费管理;殡葬服务单位属于事业单位性质的,殡葬基本服务收费按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制定或调整殡葬基本服务收费标准,属于按经营服务性收费管理的,由殡葬服务单位向当地价格主管部门提出建议,价格主管部门根据殡葬基本服务成本、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以及群众承受能力进行审核,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属于按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的,由殡葬服务单位主管部门向当地价格和财政部门提出申请,价格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根据殡葬基本服务成本、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以及群众承受能力进行审核,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殡葬基本服务收费标准可根据提供服务的设施设备条件、服务质量等不同,核定不同档次的收费标准,以满足群众不同层次需求。殡葬服务单位应当设置和提供普通档次的殡葬基本服务,以保障普通群众的基本需求。
(二)殡葬延伸服务价格行为:殡葬服务单位应当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和明码标价制度,在服务场所显著位置将本单位殡葬服务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服务内容、减免政策、文件依据、举报电话等内容进行公示,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要将殡葬基本服务、延伸服务内容及收费予以明显区分。应当明确标示对商品和服务价格具有重要影响的相关信息,包括材质、规格、等级,以及时限、条件等价格附加性要求,且做到真实有依据。
(三)殡葬服务经营价格行为:殡葬服务企业应当严格执行明码标价制度,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公示项目、收费标准、服务内容、举报电话等内容进行公示。商品或者服务的价格发生变动时,应当及时调整相应标价。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收取未标明的费用。
(四)公墓收费价格行为:除法律法规规定以及合同约定外,严禁公墓经营单位向公墓租赁人额外收取其它任何费用。农村公益性墓地只能安葬本村死亡居民的骨灰或遗体,不得对外经营。在提供骨灰存放格位、殡葬用品时,要注重满足中低收入群众的需要。
五、规范执行明码标价制度
殡葬服务机构应当全面公示本机构提供的殡葬服务项目、收费标准、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收费依据和销售的殡葬用品价格、计价单位、产地、等级、材质等要素,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定价或指导价项目服务标准要严格按照定价文件规范填写,市场调节价项目要参考政府定价文件, 详细列明服务包含的内容,做到“应细尽细”。殡葬服务机构在线下服务场所内醒目位置设置收费公示栏,按照网络集中公示样式同步进行线下公示,确保线上线下公示内容一致。
殡葬服务企业或者个人应当在经营场所的收银服务、商品展示等显著位置,以适当形式(包括标价签、标价牌、价目表、价目册、展示板、电子屏、商品实物或者模型展示、图片展示以及其他方便和有效获悉的标价形式)公示提供的殡葬服务项目、收费标准、服务内容、服务标准、减免政策及销售的殡葬用品品名、价格和计价单位,还应参照殡葬服务机构公示内容,标明产地、等级、材质等要素。同一品牌或者种类的商品,因颜色、形状、规格、产地、等级等特征不同而实行不同价格的,经营者应当针对不同的价格分别标示品名,以示区别,做到真实准确、货签对位、标识醒目。根据不同交易条件实行不同价格的,应当标明交易条件以及与其对应的价格。
六、规范殡葬服务价格行为
(一)殡仪馆(殡仪及火化服务单位)。开展殡葬基本服务,不得自立收费项目或者自定标准收费;不得采取分解收费项目、重复收费、扩大收费范围等方式变相提高收费标准;不得对政府明令取消的收费项目继续收费等不执行政府定价、指导价的违法行为。骨灰寄存收费应当严格执行政府定价,不得超出政府定价标准收取费用。建立健全内部价格管理制度,提高服务质量,降低运营成本,规范服务收费行为。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丧事承办人接受服务或搭售殡葬用品。不得违背丧属意愿,引导丧事承办人在馆内购买骨灰盒和其他丧葬用品。不得变相强制接受交易服务价格。不得限制丧事承办人自带骨灰盒,损害丧事承办人的选择权和合法权益。
(二)公墓(经营性公墓和公益性公墓)。公墓销售应当严格执行明码标价制度,不得实施串通涨价、哄抬价格等操纵市场价格的不正当价格违法行为。革命公墓及城乡骨灰堂必须坚持公益原则,按照政府定价或成本价收取骨灰存放费用。公益性公墓不得转为经营性公墓。销售殡葬用品、提供安葬服务、祭扫服务(包含网络祭扫、代祭服务、敬献鲜花等)等相关服务,要合理制定商品和服务价格。不得有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与其进行交易。
(三)殡葬服务企业(代理殡葬服务以及销售殡葬用品的企业或个人)。应当严格执行明码标价制度,在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时进行价格比较的(包括但不限于降价、打折,以及采用满立减、满立折、特价等方式开展价格促销的),应当标示被比较价格和通过其他方便消费者认知的方式表明的销售现价。应当明确标示或者通过其他方便认知的方式表明被比较价格的含义,并确保被比较价格真实有依据。被比较价格应当不高于该殡葬服务主体在同一经营场所进行价格比较前七日内的最低成交价格,前七日内没有交易的,应当不高于本次价格比较前最后一次交易价格。
所有殡葬服务机构、企业或个人不得以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价格承诺。不得附加其他不合理的交易条件变相提高殡葬用品以及服务价格,不得以任何形式捆绑、分拆、搭售、强制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不得设置强制消费或最低消费的套餐服务,不得强制服务并收费、只收费不服务等。严禁在提供服务时利用丧事承办人对行业服务规程不熟悉又碍于情面的心态另行加收费用。不得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不得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与其进行交易等价格欺诈行为;禁止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达成固定或者变更商品和服务价格的协议等行为。实行市场调节价的殡葬延伸服务具体收费标准和殡葬服务经营价格价格,由殡葬服务机构或殡葬服务企业、个人按照合法、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自主确定,要重点保障中低收入群众基本丧葬需求,避免虚高定价。
全市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和民政、发改等部门,应采取行业监管、市场监管、信用监管等手段实施联合执法,加大对殡葬服务价格行为的监督检查力度,依法严厉打击殡葬服务价格违法违规行为,对典型案例进行公开曝光,确保殡葬服务价格公平、公开、透明。要加大殡葬管理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及规范性文件的宣贯,提升殡葬服务行业整体水平,推进行业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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