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本文价格信息整理自公开资料,仅供参考,实际价格以陵园公示为准。
一是遗体接运费(普通殡葬专用车);
二是遗体存放费(三天内普通冷藏、冷冻柜);
三是遗体火化费(普通火化设备);
四是骨灰寄存费(一年以内)。
治丧人若自愿选择上述项目以外的服务项目,或者选择上述项目中更高档次的服务,以及非殡葬服务机构提供的服务所产生的费用或价差,由治丧人自行承担。其他减免(补贴)项目和标准由各地自行确定。
大力推广骨灰格位存放、树葬、花坛葬、壁葬、海葬、骨灰撒散等符合黑龙江省气候特点的生态葬式,逐步完善节地生态安葬奖补激励机制。加大公益性节地生态安葬设施建设力度和服务供给力度,公墓节地生态安葬区域的配建比例不能低于新建区域的30%;公墓中安葬骨灰的墓穴占地面积不得超过1平方米;倡导墓碑小型化或不立墓碑。
依据省民政厅、财政厅印发《关于实施骨灰海葬补贴政策的通知》,即全省的海葬(生态安葬)补贴政策,为参加骨灰海葬的群众家属每户补贴1000元。
1.当事人正常死亡或者经医疗卫生机构救治正常死亡的,由医疗卫生机构签发《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
2.当事人非正常死亡的,由公安部门依法处置的非正常死亡案(事)件(经医疗卫生机构救治的除外),公安机关应当依据相关调查和检验鉴定结果出具死亡证明。
一是拨打电话:拨打当地殡葬服务机构服务电话,如哈尔滨市殡葬服务中心24小时服务电话:0451-963913,登记逝者信息和家属信息,按家属要求调度灵车和殡葬司仪;
二是遗体拉运:灵车司机将遗体拉运到家属指定的殡仪中心或殡仪馆;
三是遗体存放:接待人员负责将遗体存放到家属选择的守灵居或太平间存放;
四是业务洽谈:家属到殡仪馆办理出殡手续,策划出殡事宜,如:选择灵车、告别厅、告别时间、延伸服务项目并缴费;
五是告别仪式:按家属选定告别时间的先后顺序进行告别;
六是遗体火化。
1.殡葬服务机构应当在服务场所显著位置(如电子屏、公示板)公示殡葬服务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服务内容、减免政策、文件依据、举报电话等内容。
2.洽谈业务时,殡葬服务机构应当提供菜单式点单式服务。
3.办理缴费时,殡葬服务机构应当提供财政部门或税务部门印制(监制)的正规票据。
如发现有疑似违规收费行为,居民可向市场监管部门、民政部门投诉举报。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动殡葬改革促进殡葬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规定,殡葬服务机构“六公开”包括“服务项目公开、服务内容公开、服务价格公开、服务程序公开服务承诺公开、接受监督公开”。
黑龙江省《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实施意见》规定,党员干部办理丧事应该做到:
1.带头文明节俭办丧事,严禁违规治丧;
2.带头火葬和生态安葬,严禁私埋乱葬;
3.带头文明低碳祭扫,严禁迷信活动;
4.带头宣传倡导殡葬改革,严禁包庇纵容。
(来源:黑龙江省民政厅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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