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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泰州市民政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4年7月10日至9月18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对市民政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5年1月13日,市委巡察组向市民政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市民政局党组把抓好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和重大政治责任,对巡察反馈意见全面认领、诚恳接受,坚持把反馈意见作为解决问题、改进工作、推动发展的有力指导,作为增强“四个意识”的具体行动,作为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以抓铁留痕的决心、务实管用的措施、一抓到底的韧劲、敢于碰硬的作风全力做好巡察整改工作。
一是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市委巡察组反馈巡察意见后,市民政局党组主要负责同志高度重视,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第一时间召开局党组会,凝聚思想共识、强化政治自觉,详细听取巡察整改落实方案,明确提出:要坚持高点站位,充分认识巡察整改是一项必须完成的“政治使命”,务必不折不扣高质量完成巡察整改任务;要坚持同题共答,精准把握巡察整改是一份必须答好的“政治考卷”,聚焦问题清单,统筹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内容、整改目标、责任主体和整改时限,确保整改工作落实到位;要坚持善始善终,深刻理解巡察整改是一场必须打赢的“政治练兵”,持续放大巡察整改成效,举一反三,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以巡察整改为契机,扎实推进泰州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是强化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2025年1月26日,市民政局召开党组会议,研究成立了以局党组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处室(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牵头抓总、全面负责整改落实工作。2025年2月19日,局党组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听取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的汇报,班子成员对各自认领的问题逐一提出整改措施,经过认真讨论研究,确定了3个方面11项任务98条整改措施,经报请市纪委监委审核同意后,于2025年3月31日正式印发《中共泰州市民政局党组关于市委第五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并进一步明确牵头领导、牵头部门、参与部门、取得明显成效以及整改落实到位时限,层层压紧压实整改责任链条,每月召开党组会,专题听取巡察整改情况汇报,研究解决整改中发现的疑点、难点问题,切实做到反馈意见零遗漏、全覆盖,确保巡察整改工作高效推进。
三是细化落实举措,务求整改实效。聚焦巡察组提出的问题和建议,按照整改方案要求,进一步细化实化具体落实举措,对能够立即整改的,即知即改;对情况较复杂的,明确时限,分步骤节点化有序推进。同时,深刻剖析产生问题的深层次原因,总结经验教训,举一反三,建立完善相关制度,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对整改过程中出现的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及时研究部署,采取有效解决办法,提出具有针对性的措施,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截至2025年6月30日,我局按照《工作方案》中制定的98条整改措施,已整改落实到位64个,其中完善制度(制定政策)14个、立行立改20个、采取有力措施推进落实30个,巡察整改完成率65%,其余34个整改措施已取得阶段性成效,正持续推进中。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已整改完成的问题
1.关于“‘第一议题’制度执行不严格”问题的整改
一是修订完善《中共泰州市民政局党组“第一议题”学习制度》,进一步明确学习主体,压实学习责任,从年初开始每月进行第一议题、中心组学习,着力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推动学习贯彻不断深化、取得实效。
二是局领导班子严格按照个人自学、领导讲学、交流研学相结合的模式,为全体党员干部示范打样,推动“第一议题”与党组中心组、“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学习形式相互补充、相得益彰。坚持“请进来+走出去”,邀请专家学者走进机关面对面开展讲座,进一步提升理论学习高度;组织党员到廉政教育基地等开展现场教学,实地感悟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的丰富内涵,切实增进理论学习的感染力。
三是将“第一议题”作为加强党员干部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的重要抓手,结合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开展必学篇目交流研讨,畅谈学习体会,领悟精神实质,自觉对标对表,检视自身差距,明确努力方向,切实将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
2.关于“专项检查结果不理想”问题的整改
一是2024年8月底前,中央和省下彩票公益金已完成序时进度要求,“老有所养”“逝有所安”两个指标下的三个项目已全部按时完成,今后将按照时间节点,联合业务处室督促各市(区)各条线有序推进民生实事项目高质高效落实。
二是2025年3月31日与市财政局联合下发了《泰州市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泰州市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绩效目标管理,做好绩效运行监控。
三是2025年4月11日下达通知,请各市区统计2024年度及2025年度已下达各类资金一季度执行进度情况,并于2025年4月18日将各资金执行进度按条线反馈给相关业务处室。今后将持续做好绩效运行监控,有效提高资金执行率。
3.关于“监管能力水平不够强”问题的整改
一是组织召开全市社会组织规范管理部署会,开展会费收据电子化改革试点工作,指导市属社会组织进行资格申领并开出电子会费票据;印发2024年度社会组织年检通知;开展社会组织日常监管,随机抽选20家市属社会组织开展财务抽查;制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社会组织举办评比达标表彰节庆论坛等活动和收费行为的通知》,对社会组织开展评比达标表彰等活动进行了规范和要求。
二是将养老、老龄两个处室分设,明确各自职能,并实体化组建市级养老服务指导中心,配备专职人员,按职能组织开展监督检查、人才培训等工作。
三是建立养老服务领域综合监管工作机制,每月集中2-3天时间开展养老服务领域综合监管督查,自2025年2月以来,已累计督查100家养老机构。联合消防部门组织开展养老机构消防安全培训工作,全市共设立了4个会场,累计超300名养老服务从业者参加培训。
4.关于“过多依赖购买服务”问题的整改
一是结合财政同级审,对2024年购买第三方服务的项目进行了梳理,已将泰州市现代民政研究院列入2025年社会组织财务抽查名单。
二是重新修订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并明确确需采购第三方服务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要求,做到无预算不列支。
三是完善考核机制,修订考核细则,制定《泰州市民政局公务员考核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充分发挥激励导向作用,不断调动干部职工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邀请市社科联(院)党组成员、省社科院泰州分院专职副院长陈述飞对民政干部职工进行调查研究专题培训,进一步提升民政干部职工政策理论水平和调查研究能力。
5.关于“社会救助工作不精准”问题的整改
一是2025年6月24日组织召开社会救助工作专班成员单位会议,协调社会救助数据共享事宜。
二是结合工作实际,制定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站点定期评估和督导培训计划,提升服务规范化水平。
三是开展社会救助宣传月活动,制作“泰州市民政局智慧救助码上申请”“低收入人口认定管理政策问答”“社区精康和儿童关爱服务宣传”系列展板,推进救助政策宣传进社区,设置政策解读咨询台,发放宣传折页等资料800多份(册),各市(区)利用报刊、广播电视、公众号等渠道和入户走访等方式,深入宣传社会救助政策,引导有需求的特困人员进行集中供养。
四是举办“苏扶助困·泰有爱”服务类救助试点项目暨社会救助综合治理培训班,市(区)及部分镇(街道)负责人参加培训,有效提高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水平。
6.关于“养老服务普惠供给不充足”问题的整改
一是联合财政局印发《关于健全养老服务事业发展奖补政策的通知》,通过政策杠杆,推动养老机构服务供给水平全面升级。
二是2025年全市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和复评事宜经党组会决议后,于2025年3月11日在苏服采网上商城挂网招标,已确定中标单位并组织实施。
三是在泰州市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平台开设培训模块,上传学习培训资料,定期组织包括养老机构负责人在内的人员线上学习。
7.关于“党组议事规则执行不严格”问题的整改
一是修订完善《中共泰州市民政局党组工作规则》,凡是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和大额度资金使用必须坚持集体讨论、集体决策和“一把手”末位表态,并明确非党组成员不得参与决策。
二是规范做好会议记录,确保涉及“三重一大”事项记录详实、准确。
8.关于“领导班子自身建设有短板”问题的整改
一是2025年2月19日市民政局组织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在红脸出汗中形成共识,凝聚推动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合力。
二是制定2025年中心组学习计划,每月进行中心组学习,并明确年度交流不少于6次。
三是局党组主要负责人对班子成员对照检查材料进行审核把关,完善班子成员联系支部工作制度,高质量召开组织生活会。
9.关于“公车使用制度执行不严”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公车管理,严格按照《泰州市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泰州市市级机关公务用车使用口径》等相关文件规范使用公车。
二是严格执行公务用车使用管理规定,加强车辆日常管理和督查检查,落实车辆使用审批制度。
三是规范公车使用,今年以来,市局公务活动未有使用局属单位车辆的情况。
10.关于“对下属单位管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制定并落实捐赠和采购物资登记管理制度,优化闲置物资处置与物资发放流程,并加强信息公开与库存盘点,有效推动物资管理更加规范、资源利用效率更加高效、物资发放更加有序、库存管理精准度显著提高。
二是修订完善《泰州市殡仪馆票据管理规定》《泰州市殡仪馆采购与招标管理办法》《关于加强殡葬多元化服务单位监管的办法》等制度,进一步强化行业监管;建立服务质量承诺、行业行风承诺、收费价格承诺等机制,落实《关于进一步规范殡葬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要求,切实减轻群众丧葬负担;推行首席服务员制度,明确殡仪馆2名工作人员为首席服务员,以最优服务、最少环节、最短时间办理服务事项,进一步提升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三是积极联合社会组织及市(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组织开展困境儿童关爱系列活动,2025年5月24日,联合姜堰区张甸镇便民服务中心、江苏有线姜堰分公司张甸广播电视站举办“夏日童行·‘未’爱护航”困境、留守儿童关爱活动,用心用情护航儿童健康成长。
11.关于“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健全局系统安全生产统筹协调机制,联合市安委办、住建局、市场监管局、消防救援支队等部门印发《关于加强全市养老服务机构安全生产检查督查的通知》,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开展联合检查。河北承德“4·8”养老院火灾事故发生后,联合消防救援部门多次开展检查,排查整治消防安全隐患35处。
二是通过“四不两直”的方式,市和市(区)两级民政部门常态化开展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2025年6月11日,在省级安全生产巡查期间,成立市民政局安全生产巡查下沉指导组,明确领导班子成员挂钩指导市(区);2025年2月以来,我局组建2个督导组,随机抽查100家养老机构,累计发现问题隐患915处,已整改隐患470处。
三是完善安全生产培训演练机制,2025年5月21日—23日,市民政局在江南大学商学院举办“2025年泰州市民政系统安全生产监管能力提升研修班”;2025年4月8日—9日,全市养老服务机构约300名从业者参加国家消防救援局、民政部组织开展的线上养老机构消防安全培训,不断提升应急处突能力。深刻汲取河北承德“4·8”养老院火灾事故教训,2025年上半年,全市144家养老机构均已开展消防演练活动。
12.关于“干部选任规定执行不严”问题的整改
一是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规定,2024年11月,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在民主推荐环节已明确了提拔任职的要求以及符合条件人选。
二是认真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相关政策文件要求,已从2022年起规范任职文件格式,任职时间从党组会研究之日起算。
三是规范选人用人全程纪实,已对选人用人全程纪实材料进行回头看,对2024年11月批次的全程纪实材料进行整理。
13.关于“支部组织架构不全,活动开展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一是2024年12月市民政局各支部均按规范要求完成了换届选举,进一步配齐配强了支部班子,确保支部正常运转。
二是跟进指导机关一支部、二支部完善工作台账。
三是严格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每月发布工作提醒,组织召开季度工作例会,听取主题党日活动开展情况,并加强对各支部党建工作的指导,确保各项活动有序开展。
14.关于“党员发展要求不严,发展程序不严谨”问题的整改
一是对近两年入党人员进行谈话,加强思想引导,掌握思想动态。
二是组织开展2025年上半年党务、纪检干部培训班,对支部党务工作进行指导,提高其业务能力和水平。
(二)正在推进整改的问题
1.关于“理论武装不深入”问题的整改
一是根据工作需要,围绕政策理论调查研究等课题,2025年7月7日举办“学理论、强本领、促发展”调查研究专题培训会,邀请市社科联(院)党组成员、省社科院泰州分院专职副院长陈述飞作专题辅导。同时,督促各业务处室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加强调查研究,加快形成调研成果。
二是严格落实《中共泰州市民政局党组“第一议题”学习制度》,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作为党组会议的“第一议题”、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的首要议题和“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学习的核心内容,推动学懂弄通做实。
三是制定《2025年中共泰州市民政局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细化学习内容,规范学习管理,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作为重要学习内容,认真开展学习讨论和互动交流。
2.关于“学以致用不紧密”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政策理论研究,制发《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全市民政政策理论研究工作的通知》,2025年下半年将通过搭建“处长论坛”等平台交流感想和体会。
二是聚焦困难群众保障、一老一小、基本公共服务等重点领域,确定服务类社会救助“6+1”泰州模式、智慧养老模式等为年度重点改革创新主题。
三是围绕改革创新考核要求,深入挖掘特色成果,进一步加强工作总结和提炼,为年终申创创新成果打好基础。
3.关于“改革创新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
一是2025年1月全市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和复评事宜经党组会决议后于2025年3月11日在苏服采网上商城挂网招标,已确定中标单位并组织实施。在泰州市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平台开设培训模块,上传学习培训资料,定期组织包括养老机构负责人在内的人员线上学习。
二是将改造提升30家助餐点列入《2025年全市民政工作要点》。印发《关于健全养老服务事业发展奖补政策的通知》,对助餐点给予建设和运营补贴。截至2025年8月30日,已完成19家助餐点改造提升。
三是制定2025年市福利彩票营销宣传方案,并利用重点节日进行即开票营销2次;组织开展春节即开票营销、“214”情人节、“520”、兴化油菜花节、泰兴植物园、靖江三月三庙会、姜堰“陪你清凉度夏”等10次地推活动、靖江市助跑1次;配合省福彩中心开展3D、快乐8游戏营销活动3次。
四是2025年全市新建改扩建公益性骨灰安放(葬)设施8处,其中泰兴市和兴化市各2处,靖江市、海陵区、姜堰区和高新(高港)区各1处。截至2025年8月30日,已有5处建设完成,其他项目正在有序推进中。
五是以清明节、中元节和冬至日为契机,开展文明殡葬宣传,推广网络祭扫、鲜花祭扫等绿色祭扫方式,大力推行骨灰立体存放和节地生态安葬,加快推进殡葬领域生态文明建设。2025年3月23日,举办泰州市第21次骨灰集体江葬活动,129位逝者伴江长眠。
4.关于“儿童福利工作统筹不充分”问题的整改
一是强化党建引领,将党建工作要求融入基层儿童服务能力提升全过程,拟于2025年9月举办全市基层儿童工作者培训班暨全市儿童主任实务技能竞赛,并对儿童主任进行集训,遴选优秀选手代表泰州参加全省第三届儿童主任实务技能竞赛。
二是实施孤独症儿童关爱服务项目,开展家长培训12期960人次,康复治疗师培训12期360人次,个训课41期2050人次,项目效果得到群众认可,《中国社会报》对孤独症关爱服务工作进行专题报道;实施困境儿童心理健康关爱援助服务项目,开展儿童心理关爱热线服务,服务人数5000余人次。
三是与市教育局、市残联联合下发《泰州市推进儿童福利服务机构“开门办院”实施方案》,完成市社会福利中心二期工程建设,一层2500平米全部用于院内外残疾儿童康复。
5.关于“社会组织发展不均衡、监管有缺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依据《江苏省社会组织评估指标(试行)》,结合我市实际,修订评估指标体系,将二级指标由50多个精简至20个,详细制定指标说明,切实为基层社会组织减负,提高其评估积极性。同时,下发2025年度市属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工作通知,做好各市(区)社会组织等级评估指导,动员市属社会组织参与等级评估工作。
二是向56家业务主管(行业管理)单位发送《协同管理对接函》,提醒各单位所属社会组织限期完成换届工作、及时参加年度检查和等级评估工作。
三是强化社会组织执法监督,完成6家“僵尸型”社会组织处罚决定的送达、公示,进行行政处罚案卷整理。梳理运行停摆、长期不参检社会组织名单,草拟2025年度拟行政处罚事前会商函,稳步推进“僵尸型”社会组织清理工作。
6.关于“殡葬服务管理薄弱”问题的整改
一是持续推进农村公益性公墓“村墓镇管”工作,坚持试点先行,指导各地及时总结试点经验、工作成效、难点堵点等情况。近期,将在全市范围内推广“村墓镇管”工作。
二是对农村公益性安放(葬)设施建设进行扩容增量,2025年全市新建改扩建公益性骨灰安放(葬)设施8处,预计新增墓(格)位6000个。截至2025年8月30日,已有5处建设完成,新增格位3274个。
三是全域推广应用“96444”服务平台,线下,全市9家殡仪馆开通“96444”服务热线,殡葬业务数据已全部打通。线上,殡葬服务小程序完成部署并开通了接运、守灵、火化预约服务,以“数据多跑路”换来“群众少跑腿”。
7.关于“管党治党作用发挥不够”问题的整改
一是已召开2025年市民政局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会议,全面深化整治民政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着力抓好殡葬、公益慈善、养老服务、社会救助等领域专项整治,细化工作举措,强化督促落实,严查腐败问题,狠纠顽瘴痼疾,推动民政领域整治工作走深走实。
二是完善班子成员联系支部工作制度,压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严格履行“一岗双责”,领导班子成员定期到分管处室(单位)和联系支部参加组织生活、宣讲党课、指导党建等工作,全面提升党建活力。
三是严格落实谈心谈话制度,领导班子与分管处室(单位)负责人,各支部书记和党员之间及时开展谈心谈话活动,推动责任落实。
8.关于“落实‘四同’要求不彻底”问题的整改
一是将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作为局党组会重要议题,严格落实每年两次及以上的专题研究要求。
二是将党建工作纳入处室及个人平时考核和年终考核重要内容,推动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真正实现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
三是拓展“泰有爱”党建品牌内涵,根据各支部特点,落实“一支部一品牌”要求,分别确定各支部党建品牌,不断提升品牌质效。比如:救助站“温馨驿站”、福利中心“幸福XIN家园”、福彩中心“爱心驿站”等。
9.关于“‘一岗双责’意识淡薄”问题的整改
一是督促各支部结合业务工作制定主题党日活动年度计划,并按照序时进度开展相关活动。
二是严格落实谈话提醒机制,分管领导带头与分管处室(单位)主要负责人每年廉洁谈话提醒不少于1次;党支部书记与党支部委员之间、党员之间每年谈心谈话不少于1次。
三是强化监督问责,建立日常巡查和专项检查相结合的工作机制,机关党委召开季度例会,及时掌握支部动态及下一步党建活动及工作安排。
10.关于“机关纪委工作虚化”问题的整改
一是2024年12月局机关纪委已进行了换届,选举产生了一名机关纪委专职书记,加强充实了机关纪检力量。
二是2025年3月17日,邀请市纪委监委第十一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王卫兵为党员干部作以案释责专题辅导;2025年6月20日,对纪委委员和支部纪委委员进行业务培训,有效提高纪检干部业务能力。
三是加强与纪检监察组联动协作,2025年5月底召开的现场警示教育暨节前集体廉政谈话会上,向重点处室负责人发放了“三色清风卡”。
11.关于“廉政风险点排查不细密”问题的整改
一是结合“清廉民政”创建工作,根据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实际,紧紧围绕权力运行的“关键点、薄弱点、风险点”三个重点,抓住“查、评、防”三个环节,全面查找,分别建立处室(单位)、个人(含主要负责人)廉政风险点清单,并落实整改措施。
二是对市社会福利中心养老服务项目进行改革,委托广州市越秀朗高公司运营,2024年7月1日起养老入住费用已由运营方收取。
三是全面排查职业技能鉴定收费、履约保证金等情况,依据苏价费〔2004〕465号等文件,核查养老护理职业技能等鉴定收费标准,在泰州民政公众号公示收费标准与项目内容,并完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及管理办法,推动财务风险有效降低,服务效率明显提升。
12.关于“政府采购制度执行不严”问题的整改
一是认真学习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已严格执行内控管理制度,规范采购物品品目,坚决不采购目录外物品。
二是加强项目管理,已要求各处室(单位)限额以上项目必须经党组会决议后再按规范流程进行采购。
三是加强合同管理,已严格把控采购流程,并提醒各处室(单位)提前谋划,在合同到期前及时做好衔接工作。
四是对局系统2022年以来民生领域外包服务项目进行统计、梳理和汇总,并向局党组进行了专题汇报。
13.关于“内部审计制度执行不严”问题的整改
一是2021年起我局已采取集中核算模式,由下属单位统一报账核算,并加强对日常报销中票据的审核,2025年5月22日,针对各单位在日常报销中发现的问题,下发《工作提醒函》,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二是根据“三重一大”议事规则,2025年2月25日在年度第4次局党组(扩大)会议上将决算编报、2025年度市级彩票公益金预算使用方案和殡葬专项审计调查问题整改措施等议题向党组作了专题汇报。
三是拟与社会救助处共同组织开展救助条线专项资金审计,进一步加强对专项资金的内审,具体工作将提交党组会决议后组织实施。
14.关于“资产管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根据“三重一大”议事规则,2025年2月25日年度第4次局党组(扩大)会议专题听取了资产处置意见,并研究了资产处置工作方案。
二是加强与机关事务管理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部门对接,局新办公大楼于2025年2月18日取得不动产权证;市福彩中心办公楼于2025年4月21日取得不动产权证;救助站办公楼交投集团于2024年9月30日取得不动产权证;老民政局办公大楼(现退役军人事务局使用)相关资料已提交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待审核后发放不动产权证。
三是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前期已对原有内控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完善,将提交党组会决议后下发,并持续加强对资产的日常管理。
15.关于“公务接待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一是认真学习有关公务接待管理文件,已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中办发〔2024〕7号)文件要求,规范做好公务接待服务保障工作。
二是做好公务接待活动的前置审批,已要求各处室(单位)在填报公务接待单时详细提供公函、接待方案等,做到严格把关、规范执行。
三是加强制度建设,前期已对原有内控管理、公务接待等制度进行修订完善,将提交党组会决议后下发,并进一步加强学习,切实提高制度执行的规范性和实效性。
16.关于“选人用人统筹谋划不够”问题的整改
一是认真落实2022年4月报送市委组织部的《年轻干部配备计划申报表》,目前,已配备90后科级干部5名,提前完成年度配备计划。2024年11月批次的干部调整,提拔1名90后副科职干部到社会组织管理处工作,调整1名90后副科职干部到财务审计处工作。
二是加强中层干部交流轮岗锻炼,2024年11月批次的干部调整,将养老服务处、儿童福利处、慈善事业促进处的主要负责人进行轮岗;2025年3月报送市委组织部2025年必须交流人员及交流计划,年内适时轮岗。通过多岗位锻炼,有效激发干部活力。
三是市殡仪馆新入职职工叶某2025年1月到市民政局业务处室工作专班跟岗锻炼,市社会福利中心徐某某2025年4月到市民政局业务处室工作专班跟岗锻炼。下一步,我局将用好民政青年思想汇平台,进一步加大对年轻干部的培养锻炼力度,切实为年轻干部搭建成长舞台。
17.关于“干部日常管理监督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干部日常管理,在2025年5月底召开的现场警示教育暨节前集体廉政谈话会上,已向重点处室负责人发放了“三色清风卡”,扎实开展提醒关爱工作。
二是严格执行《中共泰州市民政局党组关于建立谈心谈话制度的实施方案》,通过“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开展日常教育,落实政治谈话全覆盖。
三是加强党内监督,组织开展2025年市民政局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重点抓好三个方面11项活动,引导“关键少数”、年轻干部等重点群体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18.关于“机关党委站位不高,工作基础不扎实”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机关党委力量配备,及时组织机关党委换届选举,并建立党建工作检查指导制度,定期对支部台账进行指导和检查。
二是落实领导班子成员挂钩支部谈心谈话制度,并指导党支部书记与党员开展谈话活动。
三是制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计划并四不两直检查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开展情况;组织开展年度基层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打算
市民政局党组将持续强化对巡察整改工作的全面领导,把推动后续整改作为当前重要政治任务抓牢抓实抓出成效。
一是强化政治引领,扛起巡察整改政治责任。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扛牢政治责任,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充分发挥“头雁效应”,牵头抓总、以上率下,带动分管负责人履行“一岗双责”,压实责任处室(单位)主体责任,强化部门协同联动,着力构建上下贯通、齐抓共管的整改工作格局。
二是坚持问题导向,推动问题整改见底清零。坚持把巡察整改工作当成一项长期任务来抓,持续推进整改,确保反馈问题全部整改到位。对已经完成整改的问题,建立常态化“回头看”机制,通过定期核查、动态跟踪确保整改成效巩固不反弹;对需持续推进的整改事项,严格对照既定方案,细化阶段目标,实施清单化管理、节点化推进,以钉钉子精神一抓到底,坚决全部整改到位,不留死角和盲区。
三是巩固巡察成果,做到举一反三标本兼治。注重统筹兼顾,将巡察整改与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相结合,与日常业务工作相融合,与民政领域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不正之风专项整治相结合,切实把整改过程转化为完善制度机制、改进工作作风、提升工作质效的重要契机,推动形成以改促建、以改促治的良性循环,真正实现领导班子凝聚力增强、工作效能跃升、干部作风优化,奋力开创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新局面。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86198898;邮政信箱:泰州市海陵区鼓楼南路326号;电子邮箱:taizhouminzheng@126.com。
中共泰州市民政局党组
2025年9月23日
(全文完)
(来源:泰州市民政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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