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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宁夏石嘴山市发布《石嘴山市惠民殡葬和节地生态安葬奖补政策》(以下简称《奖补政策》),旨在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推进葬式葬法改革和节地生态安葬,提升殡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保障群众基本殡葬需求,倡导殡葬文明新风,充分发挥殡葬事业在保障改善民生、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社会和谐中的重要作用。该政策将于2025年11月1日起正式施行,有效期至2028年10月31日。
《奖补政策》聚焦基本殡葬服务普惠公平与生态安葬方式推广两大核心,系统制定了惠民殡葬补助与节地生态安葬奖补的具体内容。
在惠民殡葬方面,政策覆盖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亡故火化的常住人口,以及在外地亡故火化,但未享受殡葬基本服务费减免或补助的本市户籍人口。补助项目包括遗体灵车接运基础运送费(含消毒)310元、遗体抬移基本收费100元、普通遗体袋100元;遗体存放(含冷藏)150元(3天×50元/具·天);遗体火化380元(平板炉,拣灰炉按平板炉补助);骨灰寄存费120元(12个月×10元/盒·月)。遗体存放、骨灰寄存等实际费用低于补助标准的,按实际发生金额补助。
在节地生态安葬奖补方面,《奖补政策》明确,本市户籍的亡故者火化后,其配偶、子女或其他有权处置遗体骨灰人员将其骨灰在本市公墓内或指定区域采取骨灰撒散的奖补3000元;采取树葬、花坛葬、草坪葬的奖补2000元;采取壁葬的奖补1000元。每例骨灰只能申请一次奖补,不得重复享受。
该政策同时规定,未按规定程序办理、在公共场所搭棚治丧、游丧抛撒纸钱、在非指定地点焚烧丧葬物品、散埋乱葬及其他违反殡葬法规的行为,不得享受惠民殡葬和节地生态安葬奖补。
《奖补政策》还明确,针对低保对象、低保边缘家庭、享受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亡故人员,符合条件的可同时享受《宁夏回族自治区特殊困难群体殡葬救助办法》的殡葬救助和本市奖补政策;集中供养特困人员、孤儿等由殡葬兜底政策保障,不重复享受奖补;本市户籍的遗体或人体器官(组织)捐献者除一次性给予10000元奖励外,符合条件者还可同时申请惠民殡葬补助和生态安葬奖补。
在程序办理方面,《奖补政策》规定,申请人需在逝者火化或安葬后90日内,持相关材料至逝者户籍所在地县区民政部门申请办理。外地火化未享补助的本市户籍人员可在180日内申办。政策还提出将探索“一站式”结算服务,逐步纳入公民“身后一件事”联办机制,简化办事流程。
在资金保障方面,惠民殡葬补助由市级与辖区按5:5比例分担,平罗县自行保障;节地生态安葬奖补资金列入县区财政预算;遗体或人体器官(组织)捐献者奖励资金由市级财政承担。各级民政部门将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和公示制度,民政与财政部门将实施联合督查,对弄虚作假、滥用职权等行为依法追责。
此次《奖补政策》的发布切实减轻了群众丧葬负担,保障了基本殡葬需求,对石嘴山市进一步健全殡葬服务体系、深化移风易俗、促进生态文明建设起到了重要的推动和引领作用。
完整版见2025年9月25日第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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